儿女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有子女;即儿子和女儿;或指青年男女;也泛指男女;或指妇人;女子;对于年长者来说,同宗族的晚辈皆可称“儿女”。因汉语是自古传承的,因此儿女的今义和古义一样,更多的是用来指代儿子和女儿。
1、子女;即儿子和女儿。
[唐]杜甫《赠卫八处士》诗:“昔别君未婚,儿女忽成行。”
译文:当初分别时你还没成婚,忽然间,你竟已儿女成行。
2、指青年男女。
[唐]王勃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》诗:“无为在歧路,儿女共沾巾。”
译文:不要在分别的时候,像年轻男女那样悲伤得泪湿佩巾。
3、泛指男女。
[唐]白行简《三梦记》:“ 刘俯身窥之,见十数人儿女杂坐,罗列盘馔,环绕之而共食。”
译文:刘弯着腰一看,见十几名男女坐在一起,桌上放着菜肴,正在吃饭。
4、妇人;女子。
[清]孙枝蔚《七夕诗》:“世间愚儿女,但为针缕忙。”
世间的女子真是愚钝,只知道忙着刺绣赚钱。
5、对于年长者来说,同宗族的晚辈皆可称“儿女”。
“儿”的本义是儿童、幼孩,后称“儿子”。古代有妻有妾的家庭,子女有嫡庶之分。正妻所生,称为“嫡子”“嫡嗣”;群妾所生,称为“庶子”“庶男”。另应指出,“嫡子”泛指正妻所生之子。“嗣”的本义是继承,表示子承父业。
“嗣子”即嫡生长子,家业居首的继承者,后多用为对别人家儿子的敬称,如“令嗣”“哲嗣”等。
《礼记·学记》:“良冶之子,必学为裘;良弓之子,必学为箕。”大意是:冶金能手的儿子,可以学会用铁针缝制皮衣;制弓能手的儿子,可以学会用竹子编制簸箕。后用“箕裘”或“克绍箕裘”表示子承父业,青胜于蓝。
另外,还有非亲生子女:一是过继之子,即本人无子,以兄弟之子为子,其地位与亲子相同。二是“养子”“养女”,即收养之子女,也称“义子”“义女”。义子俗称“螟蛉之子”。
源出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:“螟蛉有子,蜾蠃负之。”蜾蠃是一种细腰蜂,常捕食绿色小虫螟蛉。将产卵管刺入螟蛉体内,注射蜂毒使之麻醉,然后负置于蜂窝内,作为蜾蠃卵孵化出幼虫的食料。古人不明了这个细节,误认为蜾蠃喂养螟蛉为子。于是就将养子称为“螟蛉子”了。
对女儿的主要称呼,从古到今一直是“女”,可加排行,也分嫡庶,与男儿相似,此不赘述。自隋唐以来,在社交中称别人之女为“爱”或“嫒”,也称为“令嫒”“闺嫒”。
对未出嫁女儿的称谓是“处子”或“处女”。“处”,指居住、处所。所谓“处女”,即居于家中,未曾出嫁,即“待字家中”。
古人对“处女”的理解,在宋朝以后,特别强调女性贞洁,以是否与男性有过性关系来区分是否“处女”。另外,“处子”也指男性居家不仕者,与“处士”相同,即有德才但隐居不愿做官的文人。